阳光学院拟对 滨海校区办学成果展厅建设工程 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 阳光学校滨海校区办学成果展厅建设工程 项目。
2.项目地点: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位于长乐区滨海城区(现场踏勘联系人:郑老师,15659437455)
3.招标内容:包含招标范围内的展厅设计(已有初步方案设计,需深化设计)与安装施工等,具体见附件。
4.招标要求:
1)工程质保期为两年,从项目完成验收,并移交给招标人或相关物业公司之日起算;
2)计划工期:计划进场时间为2024年7月中旬,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绝对工期为35日历天;
5.评标方式:综合评标法(具体评标细则会在后续标书内体现)
6.注意事项:包含方案设计优化/完善及深化设计。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清单是否缺项漏项。
二、有意向投标人资格审查材料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当在 2024 年6 月 28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材料;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投标人提供无行贿、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若存在上述行为或记录的,视为根本性违约;
4.授权委托书(经投标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5.近三年(2021年至今)的税收完税证明;
6.近三年(2021年至今)的业绩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盖章版合同作为凭证,至少3份)。其中,所提供业绩应与本项目内容相关,并至少包含1份展厅设计及施工一体化工程业绩(此份业绩需要提供展厅完工后的效果图或现状图)。
备注:
1)招标人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该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以标书为准。供应商在提交标书前 2 个工作日应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
4)若为外地供应商,需在福州有驻点,且需提供驻点人员的相关信息。
5)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施工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于三十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尾款质保期满支付。
6)若在招标公示期内有效投标数量不足三家,则对能实际响应的供应商进行 “竞争性谈判”,不再进行公开招标。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11时00分止
联系人:邱老师
电话: 15659434371或 0591-83972234
邮箱:qiushirong@ygu.edu.cn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登龙路99号阳光学院行政楼708资产经营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