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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院六期超市项目招商公告(更新稿)

2023-01-04  点击:[]

为了方便广大师生,为师生在校内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现对校内六期超市项目实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参加竞租且诚信守法、资信等级高的全国连锁品牌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招商项目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

二、合格竞租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无行贿、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若存在上述行为或记录的,视为根本性违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经投标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5.目前校内经营品牌无资格参加此次投标;

6.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附件第“九”点需同时满足。

备注:

1)招标人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该项目需交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以标书为准。供应商在提交标书前应出示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

三、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含现场考察,如需要):20231月1010时00分止

联系人:老师 

电话: 0591-8397223415750800656

邮箱: cgyztbzx@ygu.edu.cn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登龙路99号阳光学院行政楼6层604A

 


附件

六期超市竞标建设方案

一、投标方承担场地建设条件

序号

项目

责任方

备注

1

场地手续

中标方

场地使用所有手续由中标方负责,校方协助处理,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

安消设施

中标方

场地需补充的安消设施需中标方自行建设,满足安消安全。

3

水电设施

中标方

场地以现状交付中标方,水电需自行解决,校方配合,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4

暖通系统

中标方

场地暖通建设需由中标方自行处理,具体施工方案需经由校方同意后方可以施工

 

二、场地建设规划要求

满足六期住宿师生日常购买需求,提升校园生活品质,拟在六期教工3号楼架空层建设超市,面积约400平方米,并免费配套建设2间共享茶室,四周围护墙采用透明钢化玻璃,保证通透性。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项目需求

建设要求

1

六期超市

超市需满足六期住宿师生日常购买需求,所售商品品类齐全,所有商品不得高于平均市场售价;如有线上平台(配送方案)并经学校单独审批。

2

免费配套共享茶室

配套建设共享茶室2间,满足教工3号楼专家、教师会客需求,线上预约,免费使用(每次使用免费提供2泡茶叶),日常维护管理由超市中标方负责。

三、投资费用及面积要求

序号

项目

拟建设面积

(平方米)

投资金额

(万元)

位置

(总面积:平方米)

1

六期超市

≧350

130

六期教工3号楼架空层(400平方米)

2

免费配套共享茶室2间

40平米

40

六期教工3号楼架空层(400平方米)

3

安消防、水电

400

30

六期教工3号楼架空层(400平方米)

4

合计

400

200

六期教工3号楼架空层(400平方米)

四、合作方式

1.合同年限5年(最后一年的6月30日止),合同期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如该空间继续作为超市功能,经双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乙方优先承租经营权,如该空间不在作为超市功能,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无偿撤场;

2.年度管理费:综合标确定,拦标价为414720元/年,每年5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当年度管理费;

3.合同期内费用:合同期内产生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水电费、卫生费、垃圾处置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缴费时间按双方合同约定。水电费收费标准:水每吨4.58元,电0.7573元/度。遇当地市政部门政策性调价,也作相应调整。

五、经营价格控制

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所有品类价格符合学校规定要求,不得超过马尾区同类品种的售卖价格,遇特殊情况书面提出申请,校方审批后执行。

六、投标(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万元,约定时间内缴入学校指定账户,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0万元。合同期结束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投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15个工作日无息返还。

七、投资及装修设计

建设面积及建设投入不能低于“第三”点表格内容要求,中标供应商装修方案包括各类设计图纸须满足消防部门及食品卫生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经校方审批通过后实施,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八、供应商承诺

1.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中标后遵守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阳光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阳光学院商户管理办法》、《阳光学院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2.项目全周期内所有对外事务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处理,学校配合;项目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对外费用(因本项目需学校承担的)由供应商负责。

九、供应商报名资格条件

1.供应商(控股母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旗下连锁品牌超市全国40家门店以上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目前校内经营品牌无资格参加此次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加投标: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受过行政处罚;

5)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供应商必须承诺若中标该项目,必须针对本项目购买公众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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