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内招商 >> 招商公告 >> 正文

阳光学院创四负一层综合商业区项目招商公告(更新稿)

2023-01-30  点击:[]

为了方便广大师生,为师生在校内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现对校内创四方负一层综合商业区项目实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参加竞租且诚信守法、资信等级高的综合商业运营类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招商项目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

二、合格竞租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无行贿、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若存在上述行为或记录的,视为根本性违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经投标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5.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附件第“九”点需同时满足。

备注:

1)招标人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该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以标书为准。供应商在提交标书前应出示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

三、报名截止时间(含现场考察,如需要):20232610时00分止

联系人:老师 

电话: 0591-8397223415750800656

邮箱: cgyztbzx@ygu.edu.cn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登龙路99号阳光学院行政楼6层604A

 

 

 

 

上一条:阳光学院创四负一层综合商业区招商项目废标公告 下一条:阳光学院创四负一层综合商业区招商项目废标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