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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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做好采购与招投标项目,落实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根据《阳光学院采购与招商管理暂行规定》(阳光采购〔2022〕1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推荐诚信履约、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建立学校潜在供应商名单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
(一)物资设备类:
1.固定资产:家具,电子设备,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家电等;
2.低值易耗品:床上用品,文具,五金水暖,教学耗材,日杂,灯具,印刷品,比赛用品,消防器材等。
3.医疗药品
(二)工程类。如:工程维修,装修设计,装修,土建工程等。
(三)服务类。如:物业管理,场地租赁,化粪池清理,大巴车接送,空调清洗等。
(四)资产处置类。
二、供应商准入条件
(一)供应商提供服务符合学校品质、成本和内控等要求;
(二)供应商应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履约能力有保证、与多个企业有良好的合作记录;
(三)供应商应依法纳税、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一)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三)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四)供应商受过行政处罚的;
(五)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六)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推荐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0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 0591-83972234
投递邮箱: cgyztbzx@ygu.edu.cn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登龙路99号阳光学院行政楼6层604A
附件:阳光学院采购平台供应商遴选资质要求
阳光学院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