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学院拟对 东7首层学生服务中心软装工程 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 东7首层学生服务中心软装工程 项目。
2.招标内容:包含招标范围内的家具、灯具、柜体、装饰物件的生产、运输、安装、摆放等,具体需求见附件。
3.招标要求:
1)保质期为两年,从完工验收后,并移交给招标人或相关物业公司之日起算;
2)计划工期:预计十二月份进场(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绝对工期不超过30天(包含生产、安装、运输、摆场等);
3)送样要求:投标人应结合附件4《综合标评分标准》和附件5《送样要求》了解本次招标项目的送样要求;
4)招标人已在招标清单内明确各项软装材料或款式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投标报价,若投标人报价款式与招标人要求存在偏差,在综合评标阶段按技术偏离情况计取分数。
二、有意向投标人资格审查材料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当在 2023 年 11 月 17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材料;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投标人提供无行贿、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若存在上述行为或记录的,视为根本性违约;
4.投标人提供中国信用官方网站的企业信用记录;
5.授权委托书(经投标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6.近三年的税收完税证明;
7.近三年投标项目相关的业绩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盖章版合同作为凭证);
8.提供上游或自持软装生产厂家的工厂信息及相关资料,如工厂地点、工厂规模、生产线总数量、可空档生产线、工人数量。
备注:
1)招标人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该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以标书为准。供应商在提交标书前 1 个工作日应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
4)若为外地供应商,需在福州有驻点,且需提供驻点人员的相关信息。
5)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和进度款;完成合同内容,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完合同结算流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剩余3%尾款质保期满支付。
6)若在招标公示期内有效投标数量不足三家,则对能实际响应的供应商进行 “竞争性谈判”,不再进行公开招标。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12时00分止
联系人:邱老师
电话: 15659434371或 0591-83972234
邮箱:qiushirong@ygu.edu.cn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登龙路99号阳光学院行政楼7层708资产经营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