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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学院校本部宿舍阳台、卫生间及内部改造工程项目补充公告

    2026-05-08  点击:[]

    考虑“到阳光学院校本部宿舍阳台、卫生间及内部改造工程项目”工程体量大、工序多且工期短,为保障项目按期完工、避免履约风险发包人对投标人资质重新约定如下:

    1. 主体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施工行业内有关资质(施工期须包含于证件有效期内),须提供: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独立法人);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 财务能力

      投标人须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资不抵债、无重大欠税及债务纠纷,须提供:

    7. 近三年(2023年初至今)的税收完税证明;

    8. 财务能力证明材料满足一项即可

      11年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完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无法提供财审报告的,须提供:

      •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开具,明确银行账户状态正常、无不良记录、可支配资金≥100万);

      • 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承诺数据真实);

      • 履约承诺函自行承诺中标后不因资金不足停工、缓建,否则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及没收履约保证金

      1. 信用资格

        投标人须无重大违法、行贿犯罪、失信记录,须提供:

      2. 无重大违法、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无行贿、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若存在上述行为或记录的,视为根本性违约);

      3. 信用中国、企查查截图(无股权冻结、无失信、无重大诉讼、无经营异常等);

      4.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 业绩资格

        1.近3年(2023年初至今)的相同或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盖章版合同、合格验收单等文件作为凭证)。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业绩金额≥300万。

        其余未述内容均与原公告保持一致。因报名资格调整,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延2026591000分,欢迎国内有意向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原公告地址https://www.ygu.edu.cn/info/1125/48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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